最近看到兩則新聞,一則是投訴台鐵,同樣的里程數分兩段買票,比一段票貴了一塊錢;另一則是有人投訴五月天專輯,CD最後空白19秒邀請歌迷在心中描繪自己的故事,竟被告上法庭說是詐欺。對比我五年前寫的一篇文章,投訴風行,這幾年在台灣竟與時俱進:
投訴王國 文/馬度芸
在連鎖超市的醃肉區前,婦人憤憤不評地向記者投訴,「你看看,你看看,這夾子怎麼掉進醃肉裡了?這多不衛生啊!超市怎麼可以這麼不衛生?」她激動地比劃著,用不屑的眼神用力投向一直賠不是的超市經理。
轉到另一個新聞台,頭條新聞是一位車主欲停車在牆壁有突出處的停車格,倒車雷達沒發生作用,只感應到牆壁而沒感應到突出處,導致倒車停車時撞到後座的擋風玻璃,車主憤憤不平的抱怨,聽的人分辨不清到底是控訴停車場管理不當,還是控訴汽車雷達不管用。
第二條新聞則是一位抱怨在網路購買機票買貴了的消費者;第三條新聞是日本服飾專賣店開幕的人潮干擾了知名百貨公司的動線,記者報導的角度是訪問許多排隊排太久抱怨連連的顧客。
不僅是電視,看看網路上流竄的怒氣,更是如萬馬奔騰般沸騰,找到機會瞄準目標就撻伐一番,可以是對方的道德瑕疵,也可以是針對大公司大賣場大型服務業的不留情批判,特別是向大公司大集團或政府機制投訴彷彿是一種政治正確,小蝦米大戰大鯨魚的戲碼人人叫好,大鯨魚在網民的社會中最好閉嘴低調賠不是。
至於今日投訴這個、明日投訴那個的消費者們,總是抱持著「有人對不起我」、「不是我的錯」、「我絕不能吃虧」的信念,在這個以服務業著稱的社會中用力的伸張消費者權益,伸張自我權益,甚至將對方當成自己蒙受損失下情緒發洩的出氣娃娃,而這出的一口氣完全是合法合理,在這台灣的新社會,投訴才是王道。
消費者真的是弱勢嗎?好像這個觀念在服務至上的台灣已經漸漸改觀,應該改成敢出聲的是強勢,默默吞忍的是弱勢,這邊礙於工作要求不敢出聲,那邊礙於家庭角色不敢亂發脾氣,我出氣到我當大爺的角色可以吧!消費者是大爺。
於是,倒車撞到牆壁的人,把氣出在計程車司機身上,挑剔他繞路、慢吞吞、沒有零錢找,司機一個語氣不夠和悅,就說「小心我跟你們車行投訴你!」;計程車司機把氣出在7-11的店員身上;店員把氣出在電視購物台的接線員身上;接線員把氣出在麥當勞的工讀生身上;麥當勞工讀生把氣出在加油站小弟身上;加油站小弟把氣出在學校老師身上,並且嗆聲說「你敢罵學生啊?小心我投訴你毀謗!」;這老師只好用力嚥下這口氣撐到放學鐘響,心想今天真是倒楣透頂,看見停車場自己那輛後座擋風玻璃被撞的車子,不禁悲從中來,心想今天晚上,不知道還可以投訴誰?